國際對照
CBAM 對台灣供應商的意義
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進入正式期, 涵蓋水泥、鋼鐵、鋁、肥料、電力、氫六大類產品。 最常被誤會的一點是:申報與繳交憑證的義務人是歐盟的進口商,不是台灣出口商——台灣廠商不會直接收到歐盟的帳單,但進口商為了完成申報, 會回頭要求你提供產品的嵌入排放量數據。 這一頁講的就是台灣供應商實際要面對什麼、要準備什麼。
實際認定看歐盟關稅編碼,不是看產業名稱——同一個產業裡有的品項在內、有的不在。
制度時程
2023–2025・過渡期
只有申報義務、不必繳交憑證。歐盟進口商須按季申報進口商品的嵌入排放量。
2026 年 1 月 1 日起・正式期(現行)
CBAM 進入正式制度:進口商須先取得授權(authorised CBAM declarant)、申報,並購買與繳交 CBAM 憑證。
2027 年起・第三國碳價可扣抵的預設值
執委會得公布第三國碳價的預設值與計算方法(官方公告所載)。台灣已開徵碳費,這一項與台灣廠商能否扣抵直接相關,值得持續追蹤。
50 公噸豁免門檻(2025 年修正,對中小企業影響最大)
Regulation (EU) 2025/2083(2025-10-08 通過、2025-10-20 公布)把豁免標準改為 每一進口商每年 50 公噸, 取代原本「每批貨物微量價值」的豁免標準。官方說明預計豁免約 182,000 家進口商(多為中小企業與個人),但仍涵蓋範圍內 99% 以上的排放量。
要注意門檻算在誰身上:是歐盟進口商的年度進口量,不是台灣出口商的出貨量。你的貨會不會被要求提供數據, 取決於你的客戶整年進口多少——這件事只有他知道,要直接問他。
歐盟執委會公告原文 →四個最常見的誤解
「CBAM 是課台灣出口商的稅。」
申報與繳交憑證的義務人是歐盟的進口商,不是台灣出口商。台灣廠商不會直接收到歐盟的帳單——但進口商為了申報,會回頭要你提供產品的嵌入排放量數據,這才是台灣供應商實際要面對的事。
「我們公司做碳盤查了,所以 CBAM 沒問題。」
組織型盤查(ISO 14064-1)算的是「整個公司一年排多少」,CBAM 要的是「這批貨每公噸產品含多少排放」——是產品別、製程別的數字,兩者計算邊界不同,不能直接換算。官方另有專門的計算方法指引。
「量很小應該不用理它。」
2025 年的修正(Regulation (EU) 2025/2083)把豁免標準改成「每一進口商每年 50 公噸」。門檻是算在進口商身上,不是台灣出口商身上——你的客戶年進口量是否超過,只有他知道,要直接問他。
「台灣已經有碳費,應該可以抵。」
官方公告指出執委會自 2027 年起「得」公布第三國碳價的預設值與計算方法。制度上有扣抵的設計,但適用方式與台灣碳費能否被採認,以歐盟屆時公布為準——現在不宜對客戶做任何保證。
台灣供應商實際要做的五件事
- 1確認你出口到歐盟的品項是否落在六大類(水泥、鋼鐵、鋁、肥料、電力、氫)——以歐盟關稅編碼認定,不是看產業名稱。
- 2直接問你的歐盟客戶:他是不是已取得授權申報人身分、他年度進口量是否超過 50 公噸豁免門檻、他需要你提供什麼格式的資料。
- 3把產品的嵌入排放量算出來:要分到產品別與製程別,不是公司總量。官方的計算方法指引(第 3 號)就是講這件事。
- 4留下可查證的活動數據:用量單據、量測紀錄、係數出處。歐盟端可能要求經查驗,資料補不回來就補不回來了。
- 5如果同時被台灣納管,兩套數字要能對得起來——盤查登錄的廠級數字與 CBAM 的產品級數字口徑不同,但活動數據來源應該一致。
官方文件(英文原文)
歐盟在 2026-08-14 發布了一整套專門寫給非歐盟生產者的指引,共 10 份—— 這是台灣廠商最該讀的版本(過去的指引都是寫給歐盟進口商)。 不知道從哪開始的話,先看第 2 號快速指南。
- 1CBAM 基本概念導論Introduction to CBAM concepts
- 2非歐盟業者快速指南(第一份該讀的)Quick guide for non-EU operators on CBAM implementation
- 3商品嵌入排放量的計算方法CBAM methods for the calculation of emissions embedded in goods
- 4免費核配調整(影響應繳憑證數)Calculation of the free allocation adjustment
- 5a分業指引:水泥Sector-specific guidance: cement
- 5b分業指引:氫Sector-specific guidance: hydrogen
- 5c分業指引:肥料Sector-specific guidance: fertilisers
- 5d分業指引:鋼鐵Sector-specific guidance: iron and steel
- 5e分業指引:鋁Sector-specific guidance: aluminium
- 5f分業指引:電力Sector-specific guidance: electricity
給進口商的指引(你的歐盟客戶要看的):Guidance document on CBAM implementation for importers of goods into the EU(2024-05-30)
資料來源與授權
本頁事實整理自歐盟執委會官方頁面(CBAM 主頁・法規與指引),逐條查證日期 2026-08-16。 歐盟執委會文件依 CC BY 4.0(歐盟執委會 Decision 2011/833/EU) 授權,可再利用並標示改動; 本頁為中文整理與說明,非官方譯本。 授權查證紀錄見資料來源與方法論。
本頁不提供費用試算:CBAM 憑證價格連動歐盟碳市場, 且義務人是進口商,出數字只會誤導。實際適用請以歐盟公告與你的客戶要求為準, 必要時洽詢專業顧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