液化石油氣(桶裝瓦斯)碳排計算機
一公升液化石油氣(桶裝瓦斯)燃燒約排放 1.58 公斤 CO2e(其中 CO2 1.57 公斤、CH4 與 N2O 換算約 0.00 公斤)。輸入用量立即換算:
接著算下一筆
這個數字怎麼算出來的?(完整推導)
- 排放係數:固定燃燒排放源係數(液化石油氣,商用廚房、鍋爐、加熱設備適用)——CO2 63,100、CH4 1、N2O 0.1(kg/TJ,低位熱值),出處:環境部「溫室氣體排放係數」公告(環部授氣字第 1139101231 號)。
- 單位熱值:液化石油氣 5,958 kcal/公升(能源署單位熱值表,114 年修正)。
- 為什麼是這個單位:桶裝瓦斯以公斤計價,但每公斤的換算需要密度、官方未公告,故本工具以公升計。若你的單據是公斤,請向供應商索取該批的公升數或熱值。
- GWP:IPCC 第五次評估報告(AR5)——CH4=28、N2O=265(公告附表四)。
- 三者相乘:每公升排放 CO2 1.574 公斤+CH4 換算 0.001 公斤+N2O 換算 0.001 公斤=1.575 kgCO2e。
兩個來源的官方原件都存有本站快照(見資料來源與方法論);係數或熱值改版時,本頁數字隨更新紀錄同步更新。各燃料係數原表見台灣官方排放係數資料庫。
這是粗估,不能當作正式盤查數據
這個計算機做的是「液化石油氣(桶裝瓦斯)用量 × 官方公告係數與熱值」,對應 ISO 14064-1 類別一(直接排放)。 它適合用來抓量級、比較方案、判斷離納管門檻多遠;但它算的是單一燃料,一份完整盤查還要涵蓋其他燃料、外購電力與冷媒逸散等排放源,單一活動數據乘上係數,不等於一份可申報的溫室氣體盤查。這是工具本身的限制,不是使用方式的問題。
正式盤查與這裡的差距在哪(5 項)
- 完整的排放源鑑別|依 ISO 14064-1 類別一至六逐項鑑別,並對排除的排放源說明理由——不是只算一兩項。
- 逐筆活動數據與佐證|電費單、油料單據、冷媒填充紀錄等逐筆建立並留存,不能只有一個年度總量。
- 係數版本可追溯|報告使用哪一年度、哪一份公告的係數要能指出來,且跨年度比較時要能區分是真的減碳還是係數改版。
- 內部查核與稽核軌跡|數字怎麼來、被誰改過、依據哪份文件,要留得下紀錄供查驗人員檢視。
- 查驗與登錄|依環境部規定,應由登錄的查驗機構查證後於期限內完成登錄申報。
依現行規定,納管事業須於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排放量的登錄申報。若你還不確定自己算不算納管、或不知道從哪一步開始:
官方出處與延伸查詢
本頁數據均可回溯至下列官方來源,建議引用前對照原始公告確認版本。
- 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環境部・排放係數公告、盤查登錄與查驗資訊
- 電力排碳係數公告經濟部能源署・逐年公告之公用售電業電力排碳係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