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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波盤查納管:你的公司被納入了嗎

第三波溫室氣體盤查納管對象主要依行業別設定門檻,包含外購電力度數、門市總數、醫院評鑑等級或營業車輛數等指標。符合條件的事業應自 2026 年起,於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盤查登錄。

納管門檻怎麼看:行業別與營運規模是關鍵

第三波擴大列管的對象與前兩波以排放量為主的邏輯不同,改以行業別及其營運規模作為判定基準。針對資訊服務業、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、量販店業、大專校院、鐵路運輸業、捷運運輸業,判定門檻為事業年外購電力合計達二千萬度以上,或單一場所達一千萬度以上;旅館業則以單一場所年外購電力一千萬度以上為準。連鎖性質的電信業、連鎖便利商店業、超級市場業,若門市總數達一百家以上即納入管轄。醫療體系中經衛生福利部評鑑為醫學中心者,以及營業車輛數合計達二百輛以上的汽車運輸業,皆屬於此波納管範圍。具體身分認定建議參考 納管判定,並以主管機關最終公告與核定為準。

如何評估是否達標:從電費單與營運數據起算

企業可先從內部的營運數據進行初步評估。對於以電力使用量為門檻的服務業,應彙整全年度各電號的電費單據,統計外購電力總度數。若需估算排放強度,可參考經濟部能源署公布的 2025 年電力排碳係數,產業盤查用為 0.466 kgCO2e/度,民生用則為 0.471 kgCO2e/度。運輸業者則需盤點名下掛牌的營業車輛總數,便利商店與超市則以總部掌握的門市清單為準。雖然目前的判定基準多以規模為主,但掌握電力與能源使用數據是後續計算排放量的基礎,相關試算方式可查閱 電力排碳計算

登錄時程與每年的申報節奏

根據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,被納管的事業應於每年 4 月 30 日前,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盤查登錄。對於第三波納管對象而言,正式施行的時間點為 2026 年,屆時需完成 2025 全年度的數據申報。回顧台灣 2024 年度的盤查情況,應盤查登錄的排放源共計 562 處,年排放總量達 2.64 億噸 CO2e。隨著納管範圍擴大,企業應提早建立內部的數據蒐集機制,以因應每年的申報節奏。各行業別的詳細清單可參考 列管事業查詢

判定為納管之後的下一步:盤查、查證與登錄

確認符合納管門檻後,企業需啟動標準化的盤查流程。這包含界定組織邊界、識別排放源、蒐集活動數據並選擇適當的排放係數進行計算。完成內部盤查後,尚需經過環境部許可的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查證,並在法定期限前將查證結果登錄於指定平台。由於查證作業需耗費數月時間,建議承辦人員預留充足的作業期,以降低因時程緊迫而補件的機率。相關的準備工作指引可參考 盤查準備度評估。請注意,最終是否合規或通過查證,仍須以查驗機構之報告及主管機關之審核結果為準。

關於本文的數據:文中引用的係數、費率與門檻均取自本站已核驗的官方資料,出處與核對日期見資料來源與方法論。制度與係數會隨官方公告調整,最新版本以更新紀錄為準。本文為知識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案適用請洽主管機關或專業查驗機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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