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O 14064-1 組織型碳盤查怎麼做?六大步驟
ISO 14064-1 是針對組織層級制定的溫室氣體盤查國際標準,透過邊界設定、排放源鑑別、數據收集與計算等六大步驟,協助企業掌握整體的碳排放狀況。計算方式主要採用活動數據乘以排放係數,並加權全球暖化潛勢(GWP)值,以量化組織的總碳足跡。
ISO 14064-1 的定位與重要性
ISO 14064-1 是目前國際上最通用的組織溫室氣體盤查標準,其核心目的在於協助企業量化與報告組織內部的碳排放量。與針對單一產品生命週期的 ISO 14067 不同,14064-1 關注的是整個公司或特定廠區的排放總量。在淨零排放的趨勢下,這項標準已成為 產業永續發展 的基本功,不僅能幫助企業識別高耗能熱點,更是應對供應鏈要求與政府法規的首要步驟。透過標準化的流程,企業能建立可信的排放清冊,作為未來設定減碳目標的基準線。
碳盤查六大步驟流程
執行碳盤查通常遵循六大標準步驟。首先是「邊界設定」,確定哪些廠區或子公司納入盤查範圍;接著是「排放源鑑別」,找出廠內所有會產生溫室氣體的設備或活動,如鍋爐、公務車或電力使用;第三步為「活動數據收集」,整理電費單、加油單據或燃料購買紀錄;第四步是「係數選用」,將活動量轉換為碳排量;第五步進行「計算」,加總各類氣體排放並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;最後則是產出「報告」。企業可利用 碳排計算工具 來簡化繁瑣的換算過程,確保數據的準確性與一致性。
如何選定組織邊界與排放類別
在設定組織邊界時,企業需在三種方法中擇一:營運控制權、財務控制權或股權比例。目前多數台灣企業傾向使用「營運控制權法」,即只要組織對該場所有實質指揮權,就需納入盤查範圍。這對於釐清 排碳大戶 的責任歸屬至關重要。選定邊界後,還需進一步區分排放類別,包含直接排放(如製程或交通工具)與間接排放(如輸入電力、運輸或使用產品產生的排放)。明確的邊界設定能避免重複計算,並確保盤查結果符合國際公信力。
台灣法規要求與計算關鍵參數
根據環境部與經濟部能源署的規範,計算時必須使用正確的參數。例如台灣 2025 年公告的電力排碳係數,產業盤查應採用 0.466 kgCO2e/度,民生則為 0.471 kgCO2e/度。在燃料熱值方面,車用汽油為 69,300、柴油為 74,100、天然氣為 56,100 kg CO2/TJ。此外,GWP 值必須採用 IPCC 第五次評估報告(AR5),如甲烷為 28、氧化亞氮為 265、六氟化硫為 23,500。針對第三波擴大盤查對象,若單一場所年排放達 5,000 噸或全公司達 10,000 噸,則需於 2026 年起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盤查登錄。更多細節可參考 台灣排放係數庫。
官方出處與延伸查詢
本頁數據均可回溯至下列官方來源,建議引用前對照原始公告確認版本。
-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環境部・碳費、盤查登錄與氣候法規主管機關
- 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環境部・排放係數公告、盤查登錄與查驗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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