殘餘排放
residual emissions
盡了合理減量努力後仍無法消除的排放,是淨零定義裡「要用移除量抵銷」的那一部分。
白話說明
淨零不是零排放,是「殘餘排放=移除量」。哪些算殘餘、減量要做到多深才能稱殘餘,各標準有不同要求;碳中和則允許用抵換處理,門檻較寬。
最常見的誤解
把還沒努力減的排放全部叫「殘餘」再拿去抵換,是碳中和與淨零最常見的漂綠形態——殘餘的前提是先減到不能再減。
在台灣
台灣沒有法定定義。在碳中和宣告中,殘餘排放的抵換須依 ISO 14068-1 辦理,且該標準要求減量優先於抵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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