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源查核
也稱:能源查核制度、能源用戶申報
能源署要求一定規模的能源用戶申報能源使用與節能措施的制度,與碳盤查是兩套。
白話說明
能源查核申報的是能源使用量與效率,碳盤查申報的是溫室氣體排放量。資料可互相引用(活動數據常來自同一批帳單),但主管機關、法源、表單都不同。
最常見的誤解
做過能源查核申報不等於做過碳盤查——同樣的用電度數,一邊填度數、一邊要乘係數算排放,且碳盤查還包含非能源的排放源。
在台灣
能源查核由經濟部能源署主管;碳盤查由環境部主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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